关于2016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的
公 告
依据2016年9月18日《关于召开托乐嘉临时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告》,前期依据《托乐嘉议事规则》对议案进行的征集和公示已经期满,现定于2016年10月16日上午9点在佳盛金陵精品酒店(秦淮路98-1号,海通大厦旁)举行此次临时业主代表大会。(大会时间地点如有调整,将提前另作告知,以调整后为准。)
待表决的两项议案为:
1、对以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表决,并确定最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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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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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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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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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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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排序)
2、对物业选聘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(律师费、会务费、材料费、人工费等)约10.5万进行表决,以实际使用为准,不超过预算的10%。
(以上议案详细说明见附件)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《托乐嘉议事规则》,对大会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1、会议纪律,按程序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,不得以任何理由喧哗、吵闹、破坏会场秩序;
2、本次业主代表大会议案在区域告示栏、楼栋单元张贴公示,并可至业委会查阅。提前在“家和顺”网络平台发短信征集全体业主意见,履行程序;
3、按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(2016)》第三十条规定,业主代表可以采用纸质或者手机信息(发送至15365066970)方式实名投票。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不得委托他人;
4、业主代表需充分征询本栋业主的意见后,按多数业主的意见进行投票。未提前3天告知业主或未按多数业主意见即投票的为无效票,执行多数票意见;
5、无业主代表的楼栋,户数和面积半数以上业主达成的一致意见,可作为本栋业主的意见。无一致意见的,服从多数代表意见。
特此公告!
托乐嘉花园业主委员会
托乐嘉花园临时业主代表大会会务组
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