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请临时业主代表大会表决议案
承租人李丁租用单身公寓西2共用大厅面积320平方米。前合同2016年4月30日期满。因经营户正常营业,与李丁租赁合同没到期,李丁向业委会提出申请,将西2共用大厅38万元年租金,直接按总数253333.00元转交给业委会。留取21216.00元作为管理费给江苏久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李丁)。业委会与江苏久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。
托乐嘉花园业主大会(业主委员会)
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